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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6-03-20 04:33:21 点击次数: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56.000, 1.97, 3.65%)公告编号:2016-024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新厂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明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所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201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2016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11项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聂学民、郭昕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16-025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在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蔡明通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符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3、《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6、《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16-02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在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秋婉女士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关于公司符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 《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3、 《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4、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16-027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15年11月12日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关于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的调整

  (一)原发行方案中关于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的表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28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66.10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后关于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的表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二、关于发行数量的调整

  (一)原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数量的表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553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不作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后关于发行数量的表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关于发行决议有效期限的调整

  (一)原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决议有效期限的表述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后关于发行决议有效期限的表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16-029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提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分析、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形成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作出了相关承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6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650万元,同时,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64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公司现拟以总股本16,6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本年度共分配股利33,2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假设2015年度利润分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2016年5月完成发放,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公司2015年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52.18万元;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15年度预测数基础上按照0%、10%、20%的增幅分别测算,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9、假设2016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与2015年度一致。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符合国家政策

  信息、能源、材料被誉为科学的三大支柱,材料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是人类进步与人类文明的标志。新材料产业作为当今科技和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产业领域之一,呈现出产业关联度高、经济带动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特点,已成为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和提升企业、地区竞争力的源动力。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出:“……重点研究开发满足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大型、超大型复合结构部件的制备技术……”。

  《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中提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将新材料产业作为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工程的重点领域,给予政策、资金、投融资等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给予税收扶持等政策支持……”。

  《“十二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中提出:“……培育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围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需要,加大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开发力度,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应用,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在新材料领域重点开发特种橡胶、功能型高分子材料等先进高分子材料制备技术;重点开发特殊功能表面活性剂绿色化新材料,新型环保阻燃塑料制品生产技术。”

  《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材料工业由大变强的关键时期。加快培养和发展新材料产业,对于引领材料工业升级换代,支撑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四、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中提出:大力发展新型功能与智能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纳米材料、新型电子功能材料、高温合金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

  《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还提出行业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新材料产业总产值达到2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5%,新材料产品综合保障能力提高到70%,关键新材料保障能力达到50%。到2015年,建立起具备一定自主创新能力、规模较大、产业配套齐全的新材料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到2020年,建立起具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材料产业体系,新材料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主要品种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需要,部分新材料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材料工业升级换代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实现材料大国向材料强国的战略转变。

  (二)发展前景及市场需求

  随着光电技术、红外技术、传感技术、空间技术等新技术的出现与发展,对材料耐高温、耐腐蚀、高轻度、高模量等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材料难以满足相关领域的要求,开发和有效利用高性能材料已经成为材料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高性能特种陶瓷材料是高性能材料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也被称为先进陶瓷、现代陶瓷、新型陶瓷等,代表着现代材料发展的主要方向,它主要是指以高纯度人工合成的无机化合物为原料,采用现代材料工艺制备,具有独特和优异性能的陶瓷材料,其发展与现代工业和高技术密切相关,近20年来由于冶金、汽车、能源、生物、航天、通信等领域的发展对新材料的需要,使陶瓷材料在国内外逐步形成了一个新型的产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是继碳纤维复合材料之后发展起来的一种具有优异性能的多功能陶瓷新材料,特别适合用于金属基、陶瓷基复合材料的制备,具有高强度、高模量、耐高温、抗氧化、抗蠕变、耐化学腐蚀、耐盐雾等优点,属于近年来重点发展的新材料,可用于电子、通信、航空航天、冶金、机械、汽车、石油化工、能源、生物和环保等国民经济领域及部分军工领域,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三)提高公司实力

  为满足我国航天、航空等不同产业对产品性能的需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直重视高性能新材料的研发工作,公司及子公司立亚特陶已在高性能陶瓷材料的技术研发、制造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本次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具有高强度、高模量、耐高温、抗氧化、抗蠕变、耐化学腐蚀、耐盐雾的特性,可用于电子、通信、航空航天、冶金、机械、汽车、石油化工、能源、生物和环保等国民经济领域及部分军工领域,市场前景广阔。本次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发挥在特种陶瓷材料方面的研究技术优势,促进公司现有经营业务发展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

  (四)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需要更多营运资金支持

  2013年至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0,443.64万元、89,093.54万元及108,432.23万元,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资产余额相应增加,进而对营运资金的持续投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业务主要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自产业务中由于军工类客户的销售回款时间一般根据整体项目的拨款进度而定,付款时间相对较长,随着公司对军工类客户的销售规模逐年增长以及代理业务中对小米通讯等部分优质客户延长信用账期,使得相应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加;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7,840.41万元、31,117.72万元及41,038.24万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存货净额分别为11,218.54万元、16,898.51万元及25,030.48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拓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逐步达产销售,应收账款余额和存货余额将进一步增加,从而需要更多营运资金来支持未来生产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2、公司未来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发展战略需要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从事的电容器特别是军用电容器的生产技术创新性强,公司为军工类客户提供具有高技术含量、高可靠和高附加值的“三高”产品,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较高要求,需在此方面不断投入。2013年至2015年公司用于产品及技术开发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分别为1,289.22万元、1,349.53万元及1,791.16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增加我国市场中相关产品的国内供应量,满足我国航空、航天等诸多领域巨大的市场需求,公司需要补充一定的流动资金以满足该项目实施后市场开拓、市场营销、产品备货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从而更好地实现发展公司现有经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战略目标。

  综上,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促进公司现有经营业务发展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是公司现有多层瓷介电容器的材料技术的前移而发展的一种全新材料,该陶瓷材料具有高强度、高模量、耐高温、抗氧化、抗蠕变、耐化学腐蚀、耐盐雾的特性,可用于航空航天、电子、通信、冶金等国民经济领域,市场前景非常广阔。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的资金用于CASAS-300特种陶瓷产业化建设,达产能力年产10吨,将有利于公司发挥在特种陶瓷材料方面的研究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大幅度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发展目标及现有业务相吻合的。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队伍建设,多年来通过引进人才、学习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不断推出,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技术人员123人,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研究开发团队。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突出的业务成果,同时公司将引进高级人才,加强人才的后期培养,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2、本次募投项目技术储备情况


  根据公司与厦门大学签订了《技术(技术秘密)独占许可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厦门大学将其拥有的高性能陶瓷材料的一揽子技术秘密使用权独家许可给公司;技术秘密许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指标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技术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采购资料、设备设计、设备材料、原材料、项目规划、产品资料、财务资料、相关业务往来的函电、传真、电子邮件等,以及厦门大学在本项目范畴内后续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火炬电子有权对技术秘密进行产业化制备改进,由此产生的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归火炬电子所有,同时具有使用相关技术申报项目的权利。厦门大学将采用“现场指导”、“人员培训”、“讲座”、“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对火炬电子及立亚新材进行技术指导;厦门大学以销售额提成的形式支付技术许可费以支持后续的研究工作,技术许可费按照本授权技术产品及衍生产品的销售额,10吨以下(含10吨)的按销售额的1%提取,超过10吨的按每增加5吨再增加销售额的0.2%提取,最大提取比例不超过销售额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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